事情的經過:金喜善到非洲坦桑尼亞拍時裝影集。不料到拍攝之際,攝影師竟然要求她必須脫光衣服拍攝裸照。金善喜當然不願意,但攝影師拿出一份她從未見過的合約,上面寫明金善喜必須裸露身體,並不能少於整本影集的20%否則她必須賠償6億。
金喜善曾經打算致電回家與母親商議,但工作人員就說酒店沒有電話,使她無法與母親及公司聯絡,人在異國孤立無援。金喜善在記者會上說:“當時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,我不能夠不脫光衣服,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脫光,因為我從未見過那份合約。”
金喜善向漢城地方法院控告其經紀人李哲鐘與名攝影師曹世賢,以“雙重契約”詐騙其星媽樸福順,並以違約索賠來威脅她,在無人照應的非洲拍攝《春光乍泄》的寫真集,要求法院禁止“金影社”出版發行其裸露的寫真集。
隨 後,金喜善在漢城舉行記者會,由享譽國際的南韓名服裝設計師昂德萊金,在大群影藝記者爭相採訪的記者會上亮相助陣,哭訴自己在坦桑尼亞“被騙受逼“的經 過。然而,曾經為南韓無數影視歌星拍攝過沙龍照的名攝影師曹世賢,隨即也召開記者會,反駁金喜善“被騙受逼“的說詞,並以違約與名譽毀損誹謗等嫌疑,向法 院控告金喜善,同時要求金喜善給予七億八千六百萬韓元的賠償。另外南韓聞名的出版社“金影社”也以不履行契約的嫌疑,將金喜善與其經紀人李哲鐘告進法院。
此事最終妥善處理,沒有引起真正的軒然大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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